索??引??號 | 11370800MB2855934R/2024-04351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發布機構 | 濟寧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組配分類 | 2024年政策評估 |
成文日期 | 2024-12-25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關于《濟寧市古樹名木保護條例》后評估工作的報告
根據《中共濟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后評估工作的通知》有關要求,我局對《濟寧市古樹名木保護條例》實施以來的效果進行了評估,依據評估結果,建議《濟寧市古樹名木保護條例》繼續貫徹實施?,F將評估情況報告如下。
一、立法依據
《濟寧市古樹名木保護條例》在立法起草時充分考慮《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山東省森林管理條例》《山東省古樹名木保護辦法》和《山東省城市綠化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條款規定,參考了省內外各地出臺的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或條例,充分結合我市實際。
二、實施情況
《濟寧市古樹名木保護條例》是在總結了《濟寧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實施以來在古樹名木保護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基礎上,納入市人大立法計劃起草完成的,于2019年7月1日起實施。實施以來,促進了古樹名木保護工作的開展,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古樹名木保護納入了深化林長制改革和科學綠化試點示范省建設的內容之一。
近年來,通過實施古樹名木保護法規,對全市轄區內的古樹名木進行了保護,全市認定公布一級保護古樹735株,二級保護古樹名木4195株,三級保護古樹21291株,建設濟寧市古樹名木資源管理系統,利用地理信息系統和多媒體技術,為每株古樹名木設置“一樹一碼”專屬二維碼,錄入古樹樹種、樹齡、冠幅、生長環境、奇特性狀、故事傳說、養護現狀等“一樹一檔”詳細信息,讓每一株古樹都有“身份”標識,實現精細化、數字化、可視化的古樹名木管理服務。一是開展巡查保護專項行動。聯合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連續2年制定了《打擊整治破壞古樹名木違法犯罪活動專項行動方案》,嚴格按照行動方案有序開展“邊宣傳、邊巡查、邊查糾、邊打擊”的專項整治活動,切實增強工作針對性,提高行動實效性。積極配合市人大開展《濟寧市古樹名木保護條例》落實情況視察檢查,并根據市人大發現的問題,以市綠化委員會名義向有關縣市區發出整改通知,建立整改臺賬、實行限期整改銷號制度,并對整改情況定期通報。對在規定時限內整改不到位或敷衍塞責,造成古樹名木損害的,依據《濟寧市古樹名木保護條例》問責處理。二是全面落實古樹名木保護“樹長制”。以深化林長制改革為抓手,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工作思路,印發《濟寧市林長制辦公室關于推行古樹名木保護“樹長制”的實施意見》(濟林長辦字〔2021〕4號),創新推行古樹名木保護“樹長制”,落實黨政主要領導責任,逐級建立“樹長”。對所有古樹名木逐一落實管護單位和具體管護人,夯實管護義務和責任,建立責任明確、監管有力、責任到人的古樹名木保護網格,確立樹長522名,約2.7萬余株古樹名木納入“樹長制”保護體系,全面維護我市古樹名木安全。三是開展古樹名木保護與復壯工作。摸排瀕危衰弱古樹名木,制定“一樹一策”保護修復方案,通過加固圍欄支撐、樹洞封堵防腐、衰老單株復壯、設置土壤透氣孔等方式,開展古樹名木修復試點。完善古樹名木建檔立卡制度,實行掛牌保護,加強動態監管,災前預警、災中跟進、災后速動及時搶救修復。近幾年共實施保護復壯古樹1600余株,其中重點對尼山孔廟古柏樹1539株,泗水縣安山寺銀杏2株,泉林古銀杏1株,任城區白果樹村古銀杏2株,嘉祥縣冉子祠漢柏2株,青山寺青檀2株、古柏7株、紫藤2株;任城藎園的古流蘇2株、古桑1株,圣母林古柏40株等進行了復壯保護,得到了社會的普遍贊譽,增強廣大群眾保護古樹名木的責任意識。四是加大宣傳保護力度。面向社會廣泛開展宣傳工作,強調古樹名木作為寶貴的自然、文化和種質資源,具有重要保護價值,號召廣大群眾積極參與到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中來;對綠化公司、苗圃等生產經營主體進行重點宣傳,嚴防出現破壞古樹名木的非法經營行為,加強源頭治理。公開舉報方式,公布舉報電話和郵箱,面向社會廣泛征集案件線索,實現群眾監督透明化,對群眾反映事件高度重視,迅速調查整改。
《濟寧市古樹名木保護條例》實施后,古樹名木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實施古樹名木管理、執法等工作有了法律依據,有利于開展古樹名木保護工作,切合我市現狀和未來發展需要。
三、評估過程
根據工作要求,我局通過征求意見、實地調研、座談會等方式開展后評估工作。一是調查征求意見。向市城市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以及各縣市區發送了《濟寧市古樹名木保護條例調查表》,征求條例實施后有關意見。二是開展實地調研。結合全市打擊整治破壞古樹名木違法犯罪活動專項行動,完成全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工作的實地調研和業務指導督導工作。三是組織召開座談會。11月1日,在濟寧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海關路辦公區14樓會議室,召開了“征集地方性法規《濟寧市古樹名木保護條例》意見建議座談會”,會議邀請市城市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有關領導以及各縣市區業務負責同志參加,座談會上有關市直部門和縣市區同志分別介紹了各領域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工作開展情況和取得的成效,各方也提出了訴求和意見建議,對有關部門提出的意見,我們進行了解釋說明,有關部門予以采納,對《意見》施行以來取得的成效都給予了一致的認可。
四、后評估結論
經過后評估,《濟寧市古樹名木保護條例》中各項規定與法律、法規、規章以及上級有關政策的規定相一致,符合公平、公正原則,具體制度措施必要、適當。與市政府規范性文件之間不存在沖突,配套制度較為完備。具體制度能有效解決行政管理中的問題,措施高效、便民,規定程序易于操作,文件制定技術規范,邏輯結構嚴密,表述準確。規定得到了普遍遵守和執行,達到了預期目的,取得了預期的社會效益。
五、處置建議
建議該文件予以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