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簡明問答 | 關于國土空間詳細規劃和規劃許可有關政策的問答
第一問:國土空間詳細規劃是什么?
答:國土空間詳細規劃是實施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等城鄉建設項目規劃許可以及實施城鄉開發建設、整治更新、保護修復活動的法定依據,是優化城鄉空間結構、完善功能配置、激發發展活力的實施性政策工具。
第二問:國土空間詳細規劃包括哪幾種類型?
答:國土空間詳細規劃包括城鎮區域(以城鎮開發邊界為主體的區域)控制性詳細規劃、鄉村區域(城鎮開發邊界外以農村為主體的區域)村莊規劃及特殊區域詳細規劃3種類型。
第三問:建設工程設計方案主要審查哪些內容?
答:在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查環節,應按照規劃條件及相關標準、規范,分類做好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查。其中,建筑工程類重點審查經濟技術指標和總平面布局、建筑單體立面效果等內容;對建筑內部平面、剖面設計等,只審查與確定建筑性質、核算容積率等事項相關的內容。市政交通工程類重點審查總平面布局、道路斷面,以及配套管線、無障礙等附屬設施圖紙和街景效果等,并核驗規劃設計是否符合選址階段批復內容。市政管線工程類重點審查總平面布局、敷設埋深等,并核驗規劃設計是否符合選址階段批復內容。
第四問:規劃許可證有效期幾年?是否可以延期?
答:按照有關文件要求,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有效期為2年,經原批準機關同意,最多可延長1年。
第五問:如何加強規劃許可管理?
答:未經批準的詳細規劃不具備法律效力,不得作為規劃許可依據。不得以專項規劃、片區策劃、實施方案、城市設計、工程方案等替代詳細規劃設置規劃條件、核發規劃許可。嚴禁不按規劃條件和審定的建設工程設計方案進行建設。建設項目統一規劃設計的,應當按照報批的建設工程設計方案辦理規劃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