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70800004312466C/2025-00606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發布機構 | 濟寧市人民政府 | 組配分類 |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5-04-01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濟寧市人民政府關于對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活動實施臨時管制的通告(通告〔2025〕3號)
為確保2025濟寧馬拉松賽事活動周邊區域空中安全,杜絕各類無人駕駛航空器違法違規飛行活動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我市部分區域進行臨時空域管制,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2025年4月6日6:00至15:00,在濟寧市全民健身廣場(北至常青路、東至共青團路、南至洸河路、西至體育館西路的矩形區域)及周邊500米區域內、鳳凰臺植物公園及周邊500米區域內、賽事活動沿途道路〔洸河路(東起供銷路路口西側)(左轉)→濟水大道(右轉)→濱湖路折返(折返點)→濱湖路(直行)→濱河南路折返(折返點)→濱河南路(右轉)→石佛路(左轉)→運河路(左轉)→圣賢路(左轉)→公主路(右轉)→太白湖路(右轉)→濱河南路(直行)→濱湖路(右轉)→濟水大道(右轉)→洸河路(直行)→濟寧市全民健身廣場南門(終點)〕及道路兩側500米區域內進行臨時空域管制。
二、本通告所稱的無人駕駛航空器,是指沒有機載駕駛員、自備動力系統的航空器,按照性能指標分為微型、輕型、小型、中型和大型。臨時空域管制期間,嚴禁有關單位和個人違法違規實施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活動。
三、確需在臨時管制時段和管制區域內實施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活動且符合《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情形的,按照相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
四、臨時空域管制期間,請有關單位和個人主動配合空域管制,自覺遵守本通告規定,杜絕違法違規飛行。對違法違規飛行行為,公安機關將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查處,對違反治安管理的,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濟寧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