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運河實驗小學考試管理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頒布的有關“雙減”政策要求,以及省市區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考試管理制度:
一、一二年級考試制度
根據“雙減”政策要求,一、二年級不再進行紙筆考試,各年級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符合本年級實際情況的考核內容。
考核范圍:語文、數學、道德與法治、體育、美術、音樂等諸學科。
考核形式:游園通關
評價等級:星級評價,一至五顆星。
教師根據學生實際掌握情況得出相應等級并頒發游園通關卡。
二、三—五年級考試制度
考核范圍:語文、數學、英語學科
考核形式:紙筆考試(80%)+日常表現(20%)
評價等級:優秀、良好、及格、待及格。
考核內容:本學期所學內容及相關拓展內容。
考試管理
1.改革考試形式,實行考試考查相結合的評價辦法。處理好考試、作業、日常評價、質量監測等方面關系,科學合理安排考試,引導深化課程教學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2.嚴格壓減考試次數。一二年級不進行紙筆考試,其他年級每學期組織一次期末考試。
3.聽從監考老師的指導,嚴肅認真參加考試。
4.考前準備充分,按時進入試場,按規定入座,遲到半小時者取消考試資格。
5.進入試場只準攜帶必需的文具用品。不準攜帶任何書籍、筆記、紙條等。
6.答卷前,必須先在試卷指定的位置正確清楚地寫上班級、姓名等。答卷字跡清楚,用藍黑色鋼筆書寫。
7.卷面不清,可舉手詢問,不得私下談論、喧嘩。
8.考試進行半小時后方可交卷,交卷后應遠離考場,不得在考場周圍逗留和交談。考試終場時間一到,應立即停止答卷,并有秩序地離開考場,一律不得將試卷帶出考場。
9.端正考試態度,誠實、守紀,不搞任何形式的舞弊,努力考出最佳水平。
10.如有違反考試規則者,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口頭批評,扣分、取消考試成績等處理,直至紀律處分。
11.成績評定實行等級制:即優秀、良好、及格、待及格。考試結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適當方式告知學生和家長,不得將考試結果在各類家長群傳播。
12.考試后要認真進行自我分析,總結學習中的經驗與不足,并修訂好下階段的學習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