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人民政府關于免去路敦明等工作人員職務的通知
濟寧市人民政府
關于免去路敦明等工作人員職務的通知
濟政任〔2025〕18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濟寧高新區、太白湖新區、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市人民政府決定,免去:
路敦明的濟寧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發展事務中心副主任職務;
魏慶水的濟寧市商貿物流園區管委會副主任職務。
濟寧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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