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暫無 | 主題分類: | 對外經濟合作,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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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2-06-04 | 發布日期: | 2022-06-04 |
發布機關: | 濟寧市人民政府 | 統一編號: | JNCR—2022—0010001 |
標??題: | 濟寧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濟寧市社會招商獎勵辦法》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濟政字〔2022〕25號 | 有?效?性: | 1 |
發布機關: | 濟寧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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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 對外經濟合作,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6-04 |
發布日期: | 2022-06-04 |
發布機關: | 濟寧市人民政府 |
統一編號: | JNCR—2022—0010001 |
標??題: | 濟寧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濟寧市社會招商獎勵辦法》的通知 |
發文字號: | 濟政字〔2022〕25號 |
有?效?性: | 1 |
濟寧市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濟寧市社會招商獎勵辦法》的
通 知
濟政字〔2022〕25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濟寧高新區、太白湖新區、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曲阜文化建設示范區管委會(推進辦公室),市政府各部門,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現將《濟寧市社會招商獎勵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濟寧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4日
(此件公開發布)
濟寧市社會招商獎勵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招商引資獎勵機制,拓寬招商引資渠道,充分調動社會各界參與招商引資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招引落地更多高質量產業項目,特別是先進制造業集群大項目,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獎勵對象為社會招商引薦人(以下簡稱“引薦人”),是指為濟寧提供優質招商項目投資信息,引薦并實質性促成投資項目在濟寧市行政區域簽約落地的關鍵單位或個人,包括社會人士、經社團登記的商(協)會、招商中介公司和其他組織機構等(不含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項目投資人、項目投資利益相關方及其他不適用招商引資獎勵政策的單位、個人)。原則上每個項目只獎勵1個引薦人。若項目出現2個或2個以上引薦人,視為1個引薦人團隊,在獎勵預申報時須書面委托其中1個引薦人具體辦理,獎勵資金分配由引薦人團隊自行商定。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投資項目,是指由濟寧市外法人或自然人2022年1月1日后到濟寧市投資建設,并經認定屬于濟寧市“231”產業(高端裝備、高端化工、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新材料、醫藥產業)、高新技術企業、“四新經濟”項目和500強企業投資項目。中央、省財政安排資金、國債等政策性投入、融資性資金投資項目除外。
投資項目還須符合以下標準:
(一)屬于內資項目的,項目總投資須達到1億元及以上,固定資產投資占比50%及以上且市外投資占比30%及以上;屬于外資項目的,合同外資額須達到1000萬美元及以上。
(二)境外世界500強企業外商直接投資項目、中國500強企業直接投資項目,合同外資額和項目總投資、固定資產投資占比不設置下限。
(三)項目須在濟寧市行政區域內注冊并納稅。
第四條 本辦法對引薦人的獎勵采取物質獎勵和便利化服務保障相結合的方式,以物質獎勵為主。
(一)提供項目信息獎勵。投資項目信息須為提供人首次提供,商務、投資促進部門不掌握,符合第三條項目認定標準,信息有效、真實可靠,與濟寧市開展2次以上實質性考察對接活動并簽訂合法有效的投資合同(協議)。內資固定資產投資5億元(含)至10億元、合同外資1000萬美元(含)至5000萬美元的項目給予3萬元獎勵;內資固定資產投資10億元(含)至50億元、合同外資5000萬美元(含)至10000萬美元的項目給予5萬元獎勵;內資固定資產投資50億元(含)以上、合同外資10000萬美元(含)以上的項目給予10萬元獎勵。信息提供人須經項目單位、簽約或落地縣(市、區)商務、投資促進部門共同確認,并向市商務、投資促進部門申報。每個項目只認定1名信息提供人,信息提供人不包括項目的投資人和合作人。
(二)招大引強獎勵。對總部在境外的世界500強企業外商直接投資項目的引薦人,每個項目落地、實際到賬外資且形成實物工作量后,一次性給予50萬元引薦獎勵資金;對中國500強企業直接投資項目的引薦人,每個項目落地且形成實物工作量后,一次性給予20萬元引薦獎勵資金。每招引落地1個內資5億元(含)以上、10億元(含)以上、50億元(含)以上先進制造業項目且形成實物工作量后,即分別給予引薦人5萬元、15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每招引落地1個外資2000萬美元(含)以上、5000萬美元(含)以上、10000萬美元(含)以上先進制造業項目,實際到賬外資且形成實物工作量后,即分別給予引薦人5萬元、15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
(三)項目實際投資獎勵。內資項目以實際形成實物工作量(扣除已享受地方各項優惠政策部分)的0.7%作為引薦獎勵資金,外資項目以實際到賬外資的1%作為引薦獎勵資金。每個投資項目最高獎勵300萬元。
(四)項目地方貢獻獎勵。以企招商招引落地符合第三條認定標準的投資項目,可在項目建成投產后8年時間內,參照項目對地方貢獻,每年按一定比例給予引薦企業法人獎勵。
(五)便利化服務保障。對符合獎勵條件的引薦人及配偶子女,依法依規,在生活方面給予便利化服務保障。
本條所涉及第(一)項獎勵資金由簽約或落地縣(市、區)負擔,第(二)(三)項獎勵資金由市、縣(市、區)各負擔50%,第(四)項獎勵資金由受益縣(市、區)負擔。
第五條 鼓勵支持聘請招商大使、經濟顧問、商協會、會計師事務所、證券經紀公司、招商中介機構等,開展市場化委托代理招商。
第六條 支持市直部門、單位,駐濟單位,高校,市屬國有企業積極參與招商引資工作,實際效果好的,參照本辦法給予一定經費補助。
第七條 引薦人獎勵資金申請核撥程序:
(一)預申報。引薦人應當在項目簽訂正式投資合同(協議)前,向所在縣(市、區)商務、投資促進部門提交有關材料進行獎勵預申報;縣(市、區)商務、投資促進部門對有關材料進行審核后于15日內報市雙招雙引工作領導小組調度考核辦公室。
(二)申報。符合第四條第(一)(二)(三)項獎勵條件的引薦人,應在項目簽約、落地或外資到位、固定資產投資完成后,會同項目單位及時向項目所在地縣(市、區)商務或投資促進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有關材料,縣(市、區)商務或投資促進部門初審后,經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同意,報送市雙招雙引工作領導小組調度考核辦公室。符合第四條第(四)項獎勵條件的引薦企業,應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項目所在地縣(市、區)商務或投資促進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有關材料,經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同意后,于次年1月20日前報市雙招雙引工作領導小組調度考核辦公室。
(三)審定。市雙招雙引工作領導小組調度考核辦公室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統計局、市商務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稅務局、市投資促進局等相關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現場核實項目實物工作量后,報市雙招雙引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定。
(四)公示。將市雙招雙引工作領導小組審定通過的引薦人信息、項目情況等在市級媒體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五)資金撥付。公示無異議的,按照國家財政法規規定的程序,市、縣兩級財政部門按照各自承擔數額向引薦人支付獎勵資金。獎金收入的應納稅款由引薦人依法繳納。
第八條 其他條款
(一)對引進的投資額度大、技術水平高、帶動能力強、地方貢獻大,且符合濟寧市重點產業發展需求的特別重大工業項目和世界500強企業直接投資項目,可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確定獎勵方式、金額。
(二)縣(市、區)政府(管委會)須嚴把獎勵項目、引薦人資格申報關,獎勵資金預申報、申報程序不規范、不完備的,對引薦人資格不予認定。
(三)對采取不正當手段騙取引薦獎勵資金的,經核實,由有關部門負責追回,并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九條 本辦法自2022年7月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濟寧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9月3日印發的《濟寧市社會化招商獎勵辦法》(濟政字〔2019〕51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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