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暫無 | 主題分類: | 農業_林業_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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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2-04-01 | 發布日期: | 2022-04-01 |
發布機關: | 濟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統一編號: | JNCR-2022-0020002 |
標??題: | 濟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濟寧市農產品加工業高質量發展獎勵辦法》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濟政辦發〔2022〕3號 | 有?效?性: | 1 |
發布機關: | 濟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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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 農業_林業_水利 |
成文日期: | 2022-04-01 |
發布日期: | 2022-04-01 |
發布機關: | 濟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統一編號: | JNCR-2022-0020002 |
標??題: | 濟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濟寧市農產品加工業高質量發展獎勵辦法》的通知 |
發文字號: | 濟政辦發〔2022〕3號 |
有?效?性: | 1 |
濟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濟寧市農產品加工業高質量發展
獎勵辦法》的通知
濟政辦發〔2022〕3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濟寧高新區、太白湖新區、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單位:
《濟寧市農產品加工業高質量發展獎勵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濟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4月1日
(此件公開發布)
濟寧市農產品加工業高質量發展
獎 勵 辦 法
為深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加快規模以下農產品加工企業升規納統、規模以上農產品加工企業提質增量、高成長農產品加工企業上市掛牌,加大農產品加工項目招商引資力度,促進農產品加工業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建立和完善規模以下、規模以上、上市后備農產品加工企業培育庫
(一)建庫管理。市農業農村局、市統計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聯合建立規模以下、規模以上、上市后備農產品加工企業庫(簡稱三庫,下同),健全完善三庫企業動態監管機制。
(二)分類培育。將規模以下農產品加工企業依據上年度營業收入細分為“準規上”(年營業收入1600萬元—2000萬元)、“幼苗”(年營業收入1200萬元—1600萬元)、“種子”(年營業收入800萬元—1200萬元)3類進行分類培育。將規模以上農產品加工企業依據上年度營業收入細分為支柱型(年營業收入50億元及以上)、領軍型(年營業收入10億元—50億元)、骨干型(年營業收入1億元—10億元)、成長型(年營業收入2000萬元—1億元)4檔進行分類培育。從規模以上農產品加工企業中優選一批“專精特新”“隱形冠軍”等高成長企業,納入上市后備企業庫,進行重點培育。
(三)聯動推進。充分利用好已出臺的各類金融優惠政策,加大對三庫企業的優惠貸款投放。整合各級各類項目資源要素向三庫企業傾斜。充分發揮金融掛職干部作用,“一企一策”做好三庫企業精準對接服務,全方位助力企業高質量發展。
二、獎勵措施
(一)規模以下農產品加工企業升規納統獎勵
企業升規納統獎勵。對首次納入國家統計局規模以上工業名錄系統的農產品加工企業,除享受省級相關政策外,一次性給予企業最高15萬元貸款貼息額度獎勵。
(二)規模以上農產品加工企業提質增量獎勵
1. 實施金融優惠扶持。在擔保機構有關擔保總量額度控制范圍內,除享受國家、省、市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的有關政策外,根據三庫企業的經營情況建立與其規模相適應的優惠貸款額度,并持續提升額度。引導擔保機構或相關金融機構核定三庫企業具體額度。
2. 企業營業收入增幅提升獎勵。鼓勵規模以上農產品加工企業通過提質增量,實現企業綜合實力提升、綜合競爭力提升、產業融合度提升、帶動能力提升和綠色發展水平提升。
——年營業收入50億元及以上企業。年營業收入增幅達到10%,一次性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營業收入增幅達到20%,一次性給予最高60萬元獎勵。以此類推,最高給予300萬元獎勵。
——年營業收入10億元—50億元企業。年營業收入增幅達到10%,一次性給予最高15萬元獎勵;營業收入增幅達到20%,一次性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以此類推,最高給予150萬元獎勵。
——年營業收入1億元—10億元企業。年營業收入增幅達到30%,一次性給予最高10萬元獎勵;營業收入增幅達到40%,一次性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以此類推,最高給予80萬元獎勵。
——年營業收入2000萬元—1億元企業。年營業收入增幅實現倍增,一次性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
(三)農產品加工企業上市獎勵
1. 上市后備企業金融優惠扶持。對列入全省重點上市后備企業名單的農產品加工企業,在擔保機構有關擔保總量額度控制范圍內,除享受國家、省、市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的有關政策外,根據上市后備企業的經營情況建立與其規模相適應的優惠貸款額度,并持續提升額度。引導擔保機構或相關金融機構核定上市后備企業具體額度。
2. 企業上市獎勵。對實現境內交易所上市的,完成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后,一次性給予企業1000萬元獎勵;對實現境外主板上市,并將首發募集資金80%以上調回我市的,一次性給予企業600萬元獎勵。企業上市獎勵按照《關于修改〈關于進一步加強礦山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關于進一步完善企業上市掛牌扶持政策的意見〉〈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濟政發〔2021〕19號)有效期內執行。
(四)農產品加工項目招商引資獎勵
招商引資項目落地獎勵。對引進境外世界500強外資項目和實際投資5億元以上農產品加工項目的企業負責人,項目落地后最高一次性獎勵50萬元;引進實際投資3億元以上農產品加工項目、到位外資2000萬美元以上外資項目的企業負責人,項目落地后最高一次性獎勵30萬元。每個項目獎勵1名企業負責人。招商引資項目落地獎勵按照《濟寧市企業招商獎勵辦法(暫行)》(濟政字〔2021〕43號)有效期內執行。
三、職責分工
市農業農村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推進農產品加工企業升規納統工作;市統計局負責提供相關基礎資料,做好納統業務指導工作;市農業農村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負責推進規模以上農產品加工企業提質增量和上市工作;市商務局、市投資促進局、市農業農村局負責推進農產品加工項目招商引資工作;市財政局負責政策資金保障;人民銀行濟寧市中心支行、濟寧銀保監分局負責引導金融機構提供信貸支持。
四、其他
(一)規模以下農產品加工企業升規納統獎勵、規模以上農產品加工企業營業收入增幅提升獎勵按照本獎勵辦法確定獎勵金額,且對單戶企業的獎勵金額不高于該企業當年納稅金額。
(二)縣(市、區)收到市級獎勵資金后及時兌現獎勵政策。獎勵收入應納稅款由獎勵對象依法繳納。
(三)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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