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解讀丨兗礦能源集團地企辦公室高級業務主管、高級經濟師劉海軍解讀《濟寧市采煤塌陷地綜合治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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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4-12-15
近日,濟寧市人民政府印發了《濟寧市采煤塌陷地綜合治理辦法》(濟政字〔2024〕69號,以下簡稱《辦法》)。為準確把握《辦法》內容,切實規范推進采煤塌陷地治理工作,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邀請兗礦能源集團地企辦公室高級業務主管、高級經濟師劉海軍對《辦法》進行全面解讀。
采煤塌陷地綜合治理是煤炭資源型城市生態保護與轉型發展的一項重要工作,不僅是重大的生態工程、社會工程,更是惠及礦區群眾的民生工程,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長遠基礎性工程。2018年9月,市政府印發了《濟寧市采煤塌陷地綜合治理辦法》(濟政字〔2018〕92號),明確部門職責,規范項目管理機制舉措,有力的推進了全市采煤塌陷地治理工作。但該文件的有效期已過,且部分規定也與國家和省最新文件、政策,以及當前市委、市政府的發展戰略不完全相符,已不能繼續執行。
為進一步落實上級關于耕地保護、生態建設等系列安排部署,在深入梳理分析法規政策、學習調研的基礎上,結合濟寧市實際和發展規劃,以及黃河流域和南四湖流域等重大區域發展戰略,出臺了新《辦法》,明確了新形勢下采煤塌陷地治理工作方向。一是《辦法》明確了實施采煤塌陷地綜合治理應遵循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統籌規劃、耕地優先,綜合施治、因地制宜,保障土地權利人合法權益等原則。二是《辦法》構建了政府主導、部門聯動、企業履責、社會參與的系統管控體系,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管理機制。三是《辦法》規范了實施采煤塌陷地治理的具體環節,強調了建立采煤礦區土地塌陷損毀監測制度,市、縣人民政府統籌編制采煤塌陷地治理規劃,建立規劃計劃體系。同時要求實行項目化管理機制,對治理項目立項、設計、實施、驗收、移交等程序進行了詳細規定。
與上級政策文件相比,《辦法》更加系統、具體,緊密結合濟寧實際,進一步明確了采煤塌陷地治理責任主體,依據部門職責確定分工,并從規劃計劃制定到項目實施,提出了具體要求,指導有關部門、縣市區及煤炭企業規范實施治理。
《辦法》的出臺是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保護耕地、保護生態等一系列安排部署的重要體現,是我市規范推進采煤塌陷地綜合治理工作的重大舉措,也是煤炭企業履行采煤塌陷地治理義務,落實企業社會責任的重要依據,對推動礦區綠色、可持續、高質量發展,保障礦區群眾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
專家信息:兗礦能源集團地企辦公室高級業務主管、高級經濟師? 劉海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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